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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高安市招聘幼儿教师公告【招150人】

时间:
2018-07-21 11:19:47
作者:
刘老师
阅读:
来源:
江西教师资格证
为切实解决我市幼师队伍特别紧缺问题,确保两所新建的公办幼儿园如期开园招生。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高安市招聘幼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肖 晓

副组长:席国华

成 员:余 铭 卢 斌 贾海刚 涂新安 梁宏波

黄四光 王志宏 刘 鹏 余丹峰 罗小明

张正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教育局。

办公室主任:黄四光(兼)

二、招聘名额、招聘范围及条件

招聘名额:招聘合同制幼师150名(其中音乐及舞蹈类10名)。

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师职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或学前(幼儿)教育专业并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音乐及舞蹈类的须音乐、舞蹈专业毕业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3.年龄35周岁以内(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素质好。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发布公告及报名

1.发布公告。2018年7月19日,在高安市政府网(http://www.gaoan.gov.cn)、“高安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分别发布招聘公告。

2.组织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自行登陆高安市政府网(www.gaoan.gov.cn),下载《高安市2018年招聘合同制幼师报名登记表》并由本人如实填写,自公告发布之日始,2018年7月28日上午8:30至7月29日下午17:30,持本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高安市教育局会议室209室报名,提交填写好的《高安市2018年招聘合同制幼师报名登记表》。

3.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携带身份证于2018年7月30日下午15:00到高安市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招聘资格。

第二步:笔试、面试及体检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18年7月31日,地点:高安市第七小学。笔试内容:“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的1:1.2比例确定入闱人员名单,若发生末位同分情况,则一并入闱面试;若报考人数少于招聘名额1:1.2比例,则全部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费每人缴纳100元。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2018年8月7日,地点:高安市第二小学。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8月6日下午15:00。面试采取讲故事和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备面试内容时间限定10分钟内完成。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最后得分计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因同一岗位面试人员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评委小组共有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费每人缴纳200元。

3.拟定体检人员。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的1:1比例拟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低拟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4.体检。时间:2018年8月10日,体检标准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身体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第三步:确定并公示招聘名单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若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出现空缺从其后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第四步: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由高安市教育局人事股通知到岗聘用,聘用期为三年。被聘用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办法

1.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任制,聘用期工资每月3000元,并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缴纳单位承担部分的“三险一金”(社保、医保、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2.被聘用者无特殊情况的不能自动离职;对聘用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若有违反聘用合同、不服从管理的,将予以解聘。

五、纪律要求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规范招聘程序,严守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操作,为了便于社会各界及群众监督,特设立举报电话:市监察委:0795—5283722,市教育局监审股0795—5295012、人事股5294519。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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