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抚州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通知
- 时间:
- 2018-07-23 16:07:28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江西教师资格证
体检通知
根据《关于2018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8〕8号)文件精神和我市2018年开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日程安排,综合申请人意见和建议,兹定于2018年6月23-24日对已经进行了现场确认的人员者进行集中体检。为确保体检工作有序进行,现将2018年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已进行了现场确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
二、体检时间、人员安排
2018年6月23-24日(星期六、星期日)早上8:00开始
具体安排如下:
(一) 2018年6月23(星期六)体检人员:
抚州市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已经在抚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教育窗口进行了现场确认、未参加体检者);
(二)2018年6月24(星期日)体检人员:
高新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人员(已经在高新区进行了现场确认、未参加体检者)。
三、体检地点
美年大健康体检中心。详细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1998号财富广场6号楼c栋3—4层(抚州市名人雕塑园东面)。市内乘1路公交车在抚州市人民政府站下车,然后向南前行,通过红绿灯路口后,再前行800左右即可到达。
四、体检费用
美年大健康体检中心按2010年修订的《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中心按国家规定据实收取。
五、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必须空腹,严禁进食。体检结束后,体检中心免费提供早餐。
2.体检必须本人参加,严禁代检,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申请人教师资格申报资质。
3.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经教育局现场确认盖章后的体检表,否则不予体检。
4.所有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体检当天上午赶到体检中心,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参加体检。
如果有怀孕等特异情况不适宜做某种检查,请携带相关检验单据(原件)向体检医生说明,复印件(单据不需多,只需能说明情况的一类即可)装订在体检表后,体检结束时,将体检表及相关单据复印件一并上交至体检中心。
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候。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取消教师资格认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