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事宜
- 来源:
- 江西教师资格网
- 作者:
- 张老师
- 发布时间:
- 2019-11-29 11:26:57
一、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年满18岁(个别可放宽到16岁)。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设区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的考生应持有该市身份证(或户口本);参加高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的考生应持有该校学生证、身份证,教职工应出具人事证明。【不予批准的条件】 1.未年满16岁。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非本市户籍所在人员不能参本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非本校在校学生或教职工不能参加本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
二、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是否必备材料 | 是否需要电子材料 | 形式标准要求 | 形式附件 |
身份证 | 公安部门核发 | 1 | 0 | 是 | 否 | 身份证合法、有效。 | 无形式附件 |
学生证 | 学校核发 | 1 | 0 | 是 | 否 | 学生证合法、有效。 | 无形式附件 |
在校证明 | 学校核发 | 1 | 0 | 是 | 否 | A4纸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或学校人事部门公章。 | 无形式附件 |
三、收费情况
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9】75号)有关要求每人次50元,在校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减半收取测试费;贫困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免收测试费。
四、咨询途径
新余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市教育局事业楼3楼317),地址:新余市长青北路堎上路272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令制: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冬令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90-6436067
